以人權為基礎的發展工作方法工作坊 成果報導

看見貧窮與不均 於發展工作中落實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發表至今已經將近70年,然而在人類發展的歷程中,即使是人權「進步」的國家,也處處可見人權保障的不均。為了在發展工作中進一步落實人權,台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Taiwan AID)6月5日假台北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舉辦「以人權為基礎的發展工作方法(HRBA)」工作坊,吸引約30個單位、近50名NGO工作者、學生及官員參加。工作坊以傳統授課、小組案例討論及圓桌論壇等活動,逐一帶領學員了解及辯證HRBA的核心理念,並串接各部門的方案與國際議題。學員們反應熱烈,活動圓滿成功。

外交部NGO國際事務會牟華瑋執行長在致詞中特別回顧近幾年政府在人權與發展的各項努力,包含簽署與通過多項人權公約,以及協助各類國際救災行動等。牟執行長體會人道慈善工作之不易,期許NGO和政府能夠有更多合作。

特邀日本資深專家來台擔任講師  介紹HRBA的理念與趨勢

本次工作坊特別邀請日本關西非政府組織委員會顧問Akio Kawamura博士擔任講座,介紹HRBA的發展脈絡及當前國際最新潮流。Akio博士整理了從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到2011年的釜山宣言之間,國際發展機構落實人權的政策走向以及方法變遷。Akio博士特別說明,NGO落實HRBA,並不是要製造人民與政府的衝突,而是要讓NGO成為嫁接各方的橋梁,協調彼此的資源,以讓責任承擔者和權利擁有者能夠在充分溝通之下,共同解決貧窮所造成的人權損害。

  (圖一:Akio Kawamura博士講解HRBA的概念)

什麼是「以人權為基礎的發展工作方法(HRBA)」?

HRBA與一般以「市場需求」或「慈善」為基礎的傳統援助與發展方法不同,它被設計以「人權」為基礎,試圖克服因貧窮所導致的歧視、排擠及弱勢族群剝削等。HRBA以「權利擁有者(right-holders)」與「責任承擔者(duty-bearers)」為核心,定義這兩者關係所牽涉的權力和法律議題,使讓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能在發展方案中被看見,以明確提供個人、政府及發展機構等的行為準則。這些準則包含了不受歧視的平等與自由、公平的審判、健康、教育、居住自由、免於迫害等等。

分組討論與圓桌論壇 集思廣益探討人權與國際發展

下午的分組案例討論,與會者分為5組,分別以有尊嚴的工作、泰緬邊境難民的受教權、原住民土地權和文化權、聖露西亞的醫療照護權、泰國華人住民的受教權等議題,討論各項NGO的計畫中,與人權相關的問題與對策,並分析如何應用HRBA,使各組織獲益甚多。

  (圖二:彰化基督教醫院團隊以聖露西亞的醫療團為例說明醫療照護權的概念)

圓桌論壇則由彰化基督教醫院海外醫療中心高小玲執行長主持,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秘書長、國合會人道援助處王宏慈處長及勵馨基金會安東尼組長擔任與談人,針對台灣公民組織遭遇與人權相關之議題,以及目前政府法規對人權之影響進行對談。

台權會邱秘書長認為,儘管台灣政府已經簽了兩公約,然而在政策落實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台權會作為倡儀團體也將持續推動落實人權公約的理念;國合會王處長以貝里斯的計畫說明「權利擁有者(right-holders)」與「責任承擔者(duty-bearers)」在實際案例中的關係,並描述建立共同責信制度的歷程;勵馨基金會安東尼組長則強調落實人權的機制需要更精緻地考量各方關係,以避免反而造成人權的損害。以受暴婦女為例,一般來說會讓受暴者離開家庭以避免暴力,這讓施暴者反而仍有留在家中的權利,並進一步造成小孩監護權爭端更加複雜。

(圖三:由右至左為與談人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秘書長、國合會人道援助處王宏慈處長及勵馨基金會安東尼組長)

Taiwan AID與日本夥伴合作  扎根國際發展新理念與方法

Taiwan AID自成立以來,致力於推動社會大眾更深入認識國際援助與國際發展的重要性。本次工作坊與三月的「有利環境(Enabling Environment)」工作坊,結合了日本NGO平台的師資,及其在各國與各組織的多年經驗,透過Taiwan AID這個推廣平台,讓台灣更多NGO工作者和社會大眾了解EE和HRBA這兩個陌生詞彙的內涵,推動國際發展理念在台灣生根發展,並提升台灣NGO在國際援助議題上的實踐能量與標準,進一步強化援助發展效能。

   (圖四:工作坊合照,活動順利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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